非洲国家CTN/ECTN/BESC/CNC介绍

坦桑尼亚COC/PVoC


      坦桑尼亚标准局(TBS)从2012年2月1日起实施产品符合性认证COC,英文名称: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,属于装船前检验,该项目作为特定的管制产品在各自出口国的符合评估程序,以确保所有的进口货物在发运前符合坦桑尼亚认可的技术规范。所有在坦桑尼亚管制目录列表的产品都需要在发货前申请COC,否则无法在目的港清关。

 

坦桑尼亚PVoC认证首要目标:

  1)保证进口的产品符合当地的法律、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;

  2)限制不符合标准、假冒、伪劣产品进口到坦桑尼亚;

  3)提高符合标准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;

  4)保护其国内消费者、生产商、环境和公共安全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。

 

符合性评定程序流程:

途径 A– 产品检验和测试

途径A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产品和进出口商,不需要提前注册。流程如下:

  1.出口商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、测试报告等);

  2.指定机构审核认证申请表/认证文件;

  3.执行现场检验和抽样测试;

  4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(CoC)。

 

途径 B– 产品注册证

受理条件:必须有至少连续2次合格的Route A 检验方可申请,适用于频繁出口同类货物的供应商。

一. 办理产品注册证的程序:

  1.提交填写完整的委托单RFC, 包括产品信息(型号,品牌,规格,尺寸,数量,电气参数等),产品测试报告;

  2.注册证要求:注册证中HS Code 前4位必须相同;

  3.机构审核注册资料;

  4.机构颁发产品注册证;

  5.每6个月审核一次注册资料(确认产品测试报告是否继续有效)。

  注:不可办理注册证的产品有:食糖,粮食(谷物),豆类(水稻,小麦,玉米),肥料,动物和渔业产品,新鲜奶制品,新鲜园艺产品,二手货物。

二、持有产品注册证的认证程序:

  1.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);

  2.机构每三个月进行现场检验一次;

  3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 (CoC)。

 

途径C– 产品许可证,有效期1年

只适用于制造商,制造商须证明其生产制造过程具备质量管理体系。需要审核生产过程,产品许可才能被授权。

一、办理产品许可证的程序:

  1. 提交填写完整的委托单RFC, 包括产品信息(型号,品牌,规格,尺寸,数量,技术参数,电气参数,使用说明等),产品测试报告;

  2. 需要进行首次和定期工厂审核。(检验机构向标准局提交带有两次监督检验计划,确保产品符合ISO Guide 28:2004.);

  3. 机构审核注册资料;

  4. 颁发产品许可证(SOL);

  5. 许可证要求:每6个月审核一次注册资料(主要是确认测试报告是否继续有效)。

二、持有产品许可证的认证程序:

  1.提交认证申请文件(申请表、箱单、发票);

  2.机构一年一次监督审核;

  3.签发最终符合性证明书 (CoC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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